把老公当成孩子来养

Sharon 发表于 2009-05-23 18:28:04

       掰着手指头算算,结婚已经满120天,结婚前我就一直在思考,我会变成怎样一个妻子,我是不是有能力承担起一个母亲的责任,选择结婚义无反顾,于我而言,难的是选择婚后的生活方式。
      至少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生小孩的计划,在我的概念里,选择一个男人过一辈子和与一个男人一起生一个小孩是两件事情。只是,从来没有跟老公提起过。
      一直追着《绝望的主妇》看,自从大学期间看完sex and the city之后,有一种失落感,《主妇》当时很及时地弥补了这种感觉,那时候的我就在想,我要好好看看,单身女和已婚女到底哪一种更快乐?
     然而,当面对自己的人生轨迹,却发现自己并不是那么好控制的,在我还没有做出比较之前,我已经决定选择婚姻,原因很简单,作为一个新上海人,我需要一个人陪我一起走,越早越好。。。。。。
     昨天和一个小我两岁的同事讨论主妇的剧情,我说我觉得这个剧里的女人都太迷人了,我觉得男人们都配不上,尤其是lynette,真是搞不懂作为一个女强人,为什么会选择Tom,幼稚、任性,却又大男子主义。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会背负着自己的使命,Lynette这样的女人,与其说她的使命是主妇,不如说是一个母亲,她一个又一个地生育(有的时候是两个两个的,新的剧集里又怀了双胞胎。。。。。无语了)。
    她在事业上、生活上都很强大,因此,这个世界上能够征服她的男人只能是像Tom一幼稚的,让L可以把他当成孩子来养。
    我希望我的自我是强大的,这样才能活得骄傲,但是我不想自己强大到一个母亲的地步,我相信,这是大多数女人的尴尬,而我,只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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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

Sharon 发表于 2009-05-21 22:01:08

     近期住在浦东,早上要叫车到地铁站,然后穿越半个上海。
     在路上的感觉不错,喜欢在出租车上和司机侃大山,喜欢走到第一节车厢,喜欢听着王若琳看人来人往,享受一种置身事外的感觉。。。。
     有些慵懒,就写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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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照大放送

Sharon 发表于 2009-04-21 19: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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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宴客

Sharon 发表于 2009-02-23 20:16:26

    愕然发现,现在也是我成长最快的时间之一。跟二十几年前我第一次说话,第一次走路没什么差别。
    太多的第一次了。第一次买房子,第一次装修,第一次结婚,第一次做饭,第一次宴客。。。
    一直是一个安静的人,不喜欢人多,我不喜欢应酬,不喜欢虚情假意,有什么说什么,话不投机半句多。
    所以以前在家里也不喜欢客人这种东西,对于去别人家做客也没什么兴趣(除非是有压岁钱拿)。
    没有观察过爸妈在宴客的时候是一种怎么样的心情,好像很忙,好像很开心,不记得了。
    昨天,我结婚满月的日子,老公叫来了一群大学同学,4个男人,其中2个男人带了女友,行布朗当6个人,挤进了我那小屋子,好不热闹。
    我亲自下厨,没有计算好分量,菜太少也就算了,居然饭也不够,非常不好意思,好在之前准备了甜汤,总不至于饿着了。
    菜的质量嘛。。。。。拿手的红烧排骨自然是没有问题,老公煎的鱼有点恐怖,还有一个青菜、一个基围虾一个菠菜粉丝汤。。。。。实在不是宴客的规格,不过我已经尽力了。虽然不是很好,但是由于分量少,大家也都吃完了,很开心,终于开始理解小时候去做客的时候女主人说的“吃光了我最开心了”是什么感觉。
   饭后开始打牌,格局很奇怪,我陪着四个男人打红五,老公陪着两个女人聊天。。。。。
   客人走后,我觉得很快乐,菜不够很快乐,饭不够很快乐,事后搞卫生也很快乐。我想我是疯了,不过还好最后确认我没有,因为临睡前,我做了一个决定:
    以后没事不请别人来家里了,就算来了,也不在家里吃饭。
    当然,如果是我亲亲的姐妹们就例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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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物

Sharon 发表于 2009-02-14 21:05:16

    一直在想,今年的情人节会收到什么礼物。
   他什么都没有买给我,我却得到了最大的感动。
   他把自己送给我了。
   老公在金桥上班,我住在普陀。
   他决定搬来跟我一起住,每天要增加4个小时的车程。
   因为我在这里遇到了一个变态,说不怕是假的,任何一个独居女人在自己的住所附近遇到变态都会害怕的;说不希望他来陪我也是假的,但是真的要求他搬过来,我还真是没有想过,太远了,太辛苦。
    昨天他淡淡地说:我搬过来吧,反正那边的租约也要到期了,反正两部车都是终点站有位子做,反正3个月后就要去浦东装修了,反正这阵子天气很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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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下,结婚了

Sharon 发表于 2009-01-23 18:55:37

    昨天宜结亲,天气晴朗,所以我去结婚了。
    结婚很便宜,2块钱复印加9块钱买两个小本本,10分钟。
    回家的路上,我问刘,什么感受。
    他想想,不说话。
    “我有一种很强的失落感。”我说。
    “我也是。”

    也许结婚太简单了,要不是之后还要摆酒席、度蜜月、拍婚纱照,结婚就太无趣了。
    
   朋友的反应也很有意思,回忆几段:

    某领导:现在是合法夫妻了,那以前呢?
    徐小海(插话):也合(野合)
    我:无语。。。
  
    江某:祝百年好合!
    我:一百年太短,只争朝夕!
    江某:你现在就开始造人了啊?
    我:无语。。。。

    冉:我佩服你!
    我:为啥?
    冉:你想通了啊?你们认识三年了吗?
    我:两年。
    冉:太强了,我佩服你!
    我:恋爱也就这么回事情。

。。。。。。。。

    只是选择按照大多数人的轨迹继续往前走,接受新的挑战,不再流连,换张叫做“老婆”的面具继续活着,找点乐子,接下来2010年再换张叫做妈妈的面具,已经计划好了,下次通知你们,不要再说些奇怪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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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慢慢读——追风筝的人

Sharon 发表于 2009-01-12 20:11:03

    最邪恶的行为莫过于偷窃
    如果你杀了一个人,就是偷走了一条生命。
    如果你欺骗了一个人,就是偷走了他知道真相的权利。
    ……

    越是在太平盛世,人越有机会思索善恶,却越不能认识到恶的严重性。
    生本能和死本能,战争与和平。
    有个高中生推荐我读的这篇小说,他说主人公很坏很坏,当我看的时候,我却非常能理解阿米尔。
    我用随意来做解释,做人不必那么累。
    犯错是可以被原谅的,我们给自己预留了说对不起的空间,似乎不论犯再大的错,只要有勇气说对不起,那就是勇士,是的,但是只是相对而言。
    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吗?
    细细想来,那个小孩子说的没错,这就是所谓的童言无忌。
    阿米尔不可原谅,即使他犯错的时候是一个孩子,但是他是一个懦夫,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
    为你,千千万万遍!
    从哈桑嘴里说出来的是感动,从阿米尔嘴里说出来的却是自私,为了救赎自己的付出,他内心真正的独白是:为我,千千万万遍!
    哈桑的至善,和阿米尔的自私,鲜明的对比~
    推荐这本书,请慢慢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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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之前不应该在乎的30件事(ZZ自香雪海的blog)

Sharon 发表于 2009-01-04 21:26:04

发现自己需要这样的文字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不被生活淹没~ 

1.放弃

把握的反面就是放弃,选择了一个机会,就等于放弃了其他所有的可能。当新的机会摆在面前的时候,敢于放弃已经获得的一切,这不是功亏一篑,这不是半途而废, 这是为了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或者什么都不为,只因为喜欢这样做,因为,年轻就是最大的机会。人,只有在三十岁之前才会有这个胆量,有这个资本,有这个资格。

2.失恋

不是不在乎,是在乎不起。三十岁前最怕失去的不是已经拥有的东西,而是梦想。爱情如果只是一个过程,那么正是这个年龄应当经历的,如果要承担结果,三十岁以后,可能会更有能力,更有资格。其实,三十岁之前我们要做的事情很多,稍纵即逝,过久地沉溺在已经干涸的爱河的河床中,与这个年龄的生命节奏不合。

3.离婚

不是不在乎,是一切还来得及。一位三十八岁的女友与老公结婚十五年,冷战十三年,终于分手。她说:如果说后来不愿意离婚是为了孩子,那他第一次提出离婚我没有同意,现在想来真不知道为什么。如果那个时候早分手,我的生活绝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现在再重新开始,总觉得一切都晚了。

4.漂泊        

漂泊不是一种不幸,而是一种资格。趁着没有家室拖累,趁着身体健康,此时不飘何时飘?当然,漂泊的不一定是身体,也许只是幻想和梦境。新世纪的时尚领袖是飘一代,渴望漂泊的人惟一不飘的是那颗心。

5.失业

三十岁以前就尝到失业的滋味当然是一件不幸的事,但不一定是坏事。三十岁之前就过早地固定在一个职业上终此一生也许才是最大的不幸。失业也许让你想起埋藏很久而尘封的梦想,也许会唤醒连你自己都从未知道的潜能。也许你本来就没什么梦想,这时候也会逼着你去做梦。

6.时尚

不要追赶时尚。按说青年人应该是最时尚的,但是独立思考和个性生活更重要。

7.格调

这是小资的东西,「小资」这个词在今天又二度流行,追求格调就是他们的专利.

8.评价

我们最不应该做出的牺牲就是因为别人的评价而改变自我,因为那些对你指手画脚的人自己也不知道他们遵从的规则是什么。千万不要只遵从规矩做事,规矩还在创造之中,要根据自己的判断做每一件事,虽然这样会麻烦一点。

9.幼稚

没什么可怕的!

10.不适应

在一首摇滚有这么一句:「这个城市改变了我,这个城市不需要我。」

不要盲目地适应你生存的环境,因为很可能这环境自身已经不适应这个社会的发展了。

11.失败

我的老师曾经跟我说,一个人起码要在感情上失恋一次,在事业上失败一次,在选择上失误一次,才能长大。不要说失败是成功之母那样的老话,失败来得越早越好,要是三十岁,四十岁之后再经历失败,有些事,很可能就来不及了。

12.错误

这是年轻人的专利。

13.浅薄

如果每看一次《泰坦尼克号》就流一次眼泪,每看一次《大话西游》就笑得直不起腰,就会有人笑你浅薄。其实那只能说明你的神经依旧非常敏锐,对哪怕非常微弱的刺激都会迅速做出适应的反应;等你的感觉迟钝了,人们就会说你深沉了。

14.明星

不是不必在乎,是不能在乎。明星在商品社会是一种消费品,花了钱,听了歌,看了电影,明星们的表现再好,不过是物超所值而己,也不值得崇拜呀?就像你在地摊上花五十块钱买的裙子,别人都猜是八百块钱买的,物超所值了吧?你就崇拜上这身裙子了?

15.代价

不是不计代价,而是要明白做任何事都要付出代价。对我们这个年龄的人来说,绝不是一句废话。否则,要到三十岁的时候才会明白自己曾经付出了多少代价,却不明白为什么付出,更不明白自己得到了多少,得到什么。

16.孤独

这是为自由付出的代价。

17.失意

包括感情上的,事业上的,也许仅仅是今天花了冤枉钱没买到可心的东西,朋友家高朋满座自己却插不上一句话。过分在乎失意的感受不是拿命运的捉弄来捉弄自己,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

18.缺陷

也许你个子矮,也许你长得不好看,也许你的嗓音像唐老鸭……那么你的优势就是你不会被自己表面的浅薄的亮点所耽搁,少花一些时间,少走一些弯,直接发现你内在的优势,直接挖掘自己深层的潜能。

19.误会

如果出于恶意,那么解释也没有用;如果出于善意,就不需要解释。专门说到「误会」倒不是因为一个人在三十岁之前被人误会的时候更多,而是这个年龄的人想不开的时候更多。

20.谣言

这是一种传染病,沈默是最好的疫苗。除非你能找出传染源,否则解释恰恰会成为病毒传播最理想的条件。

21.疯狂

这是年轻人最好的心理调适,只能说明你精力旺盛,身心健康。说你「疯狂」是某些生活压抑、心力交瘁的中老年人恶意的评价,他们就像一部年久修的机器,最需要调适,但只能微调,一次大修就会让他们完全报废。

22.稳定

三十岁之前就在乎稳定的生活很可怕!

23.压力

中年人能够承受多大压力检验的是他的韧性;年轻人能承受多大压力,焕发的是他的潜能。

24.出国

也许是个机会,也许是个陷阱。除非从考大学的那一刻你就抱着这个目标,否则,对待出国的态度应该像对待爱情一样,努力争取,成败随缘。

25.薪水

只是给人打工,薪水再高也高不到哪儿去。所以在三十岁之前,机会远比金钱重要,事业远比金钱重要,将来远比金钱重要。对大多数人来说,三十岁之前干事业的首要目标绝不是挣钱,而是挣未来。

26.存款

这倒不一定是因为我们钱少,年轻人现在谁都知道钱是有生命的。机会这么多,条件这么好,可以拿钱去按揭,做今天的事,花明天的钱;也可以拿钱去投资,拿钱去「充电」。钱只有在它流通的过程中才是钱,否则只是一迭世界上质量最好的废纸。

27.房子

除非你买房子是为了升值,要么就是你结婚了。我有个同学,家在外地,大学毕业之后,单位没有宿舍,家里就给他买了一套房子。他曾经有过去北京工作的机会,但是他觉得刚买了房子就离开这座城市说不过去,就放弃了。到现在他工作稳定,但一事无成。唯一的成就就是结婚了,并且有了孩子,因为他觉得不该让这房子永远空着,所以房子变成了家。房子是都市生活的寓言,这个寓言不应该过早的和我们相关。

28.年龄

女孩子一过二十五就开始隐瞒自己的年龄,其实大可不必。现在青年期都延迟到四十五岁了,二十五又算得了什么呢?

29.在乎

这是一种拿不起、放不下的心态,它的反面不是放弃,而是天马行空,自由自在,永远保持革命乐观主义的精神。

30.你所在意的一切

听听刘欢的《从头再来》,“一切只不过从头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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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我的生日

Sharon 发表于 2008-12-15 21:56:01

    明天是我的生日,请祝我生日快乐:)
    昨天与大学同学们聚会了,来了14个,都是女生。
    为什么不叫男生们?因为纯女生比较放得开。
    说真的,出乎我的意料,因为几乎叫的人都来了,看来大家都很想聚。
    没什么变化,有个孩子怀孕了,帮我们拍照的就是孩子的爹。
    好久没有如此快乐,如此纯粹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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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電影 《花吃了那女孩》August 31, 2008

Sharon 发表于 2008-11-25 23:00:24

看電影可以有很多種方式,鏡頭看著世界,觀者看著鏡頭,而這樣的經驗,便構成了不可取代的「閱聽世界」。即將於9月12日上映的國片《花吃了那女孩》,改編自4段真實故事,講的是女孩們的愛情,和她們在愛情裡的模樣。彷若散文的手法,導演陳宏一以純淨、舒服的畫面,與甜美卻帶微酸的配樂,構成了《花吃了那女孩》。


儘管在香港電影節、台北電影節中,《花吃了那女孩》獲得了一定的迴響,但面對激烈的競爭市場,即使是有國際性獎項的加持,或頻繁曝光電影Trailer, 也不見得能引起觀眾注意。為此陳宏一加入有別以往的電影宣傳方式,讓「影像」與「聲音」這兩個構成電影的要素,形成各自的引力,卻朝著相同的方向前進── 將觀眾拉入電影裡。


觀看的方式,不只如此。

整個與《花吃了那女孩》有關的影像計畫,都是由攝影師余靜萍掌鏡。除了電影本身,《花吃了那女孩》電影上映前,8月23日還將發行電影圖文書;另外也依著電影的女主角們,發展出《花與女孩》攝影集與相關攝影展。

《花吃了那女孩》電影圖文書,將電影中「如果南國冰封了」、「看不見攻擊的城市」、「夢見相反的夢」,以及「像花吃了那女孩」4段故事,以文本方式呈現;配合攝影師的畫面捕捉,圖文比例各半,讓故事情節既生動卻又靜止地停留在紙上。

相較於與將電影平面化的圖文書,此次還推出了《花與女孩》攝影集,(只與《花吃了那女孩》電影圖文書共同作套裝發行)可說是國片中少見的宣傳方式。在這本只限量500冊的攝影集中,影像工作已有10多年經驗的余靜萍,試著呈現這些電影女主角們──林嘉欣、王心凌、許安安、路嘉欣、吳立琪、高伊玲、張榕容、魏如萱、陳泱瑾,以及辛佳潁⋯等人的其它面向,「她們也許在拍攝過程中試著要揣摩什麼,卻依然呈現出一些出乎眾人意料的真實自我。」余靜萍說。

為何以「」與「女孩」為主題,余靜萍談到,因為花很「視覺化」,相較於如糖果這樣的聯想物所牽涉的味覺,視覺吸引較直接,並強烈得多了。為延續這個感染力,余靜萍也即將於台北、台中的FANC展開「花與女孩」攝影展,展出攝影集之外的影像。不同於書冊的形式力量,余靜萍期待藉著攝影展傳達出更柔軟、女性化的氛圍,讓觀者可以自行測量觀看的距離,各自感受影像的意涵。


音樂的力量,原來如此。

《花吃了那女孩》除了有令人難以忽視的影像魅力,其配樂也是引起許多人對這部電影產生興趣的主因。音樂製作人陳建騏此次特別為《花吃了那女孩》創作了6首主題歌曲,並全程參與專輯製作與編曲。而這6首原創配樂,也自6月中旬起,在ezPeer+進行網路下載發行,藉此特殊的發行方式搭上歌手魅力,確實於電影宣傳前期,引起網路、音樂族群對電影的高度關注與期待,下載率曾達榜行榜第2名之高。

不同於一般電影上映後才發行電影原聲帶的作法,陳宏一認為,既然電影是影像與聲音的結合,而音樂又是如此有感染力的媒介,不如讓音樂先曝光,用旋律吸引人們的注意,引發其內心的情緒反應後,願意走入戲院一探究竟,未嘗不是一個有趣的作法。「依著往常的宣傳作法走,或許會得出意料之中的結果,如此鋪陳的目的,便是為了『掏出意外』。」陳宏一說。陳宏一多年的創意經驗,果然在行銷電影上,也發揮了一定的力道。

就行銷方式來看,陳宏一分別闡述了《花吃了那女孩》的畫面與旋律,但通過電影形式作「」的結合,令這兩者成了結伴而行、相映成趣的情人,帶給人舒服、美好的整體感受。

陳宏一用攝影機書寫出《花吃了那女孩》,陳建騏將音樂流通在故事中的情感之間,余靜萍則用影像傳達《花與女孩》的美麗與幽微之處。或許《花吃了那女孩》只 是整個Big Idea的起點,藉著電影、圖文書、攝影集、原聲帶,這4段與愛情、女孩有關的故事,將如一陣陣糖果雨,落入人們的心中,發散出各異的香甜與氣味。



作者/鄭貴云
本文摘自8月號[Adm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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